原则上来说,不可以:
1、当事人已经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应该在该迁移证的有效期限内,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只有在当事人不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迁移证过期后而成为无户口人员的前提下,才可以在原籍恢复常住户口。
《国 务 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