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只要不认罪就不会有事吗?

如题所述

一、刑事案件只要不认罪就不会有事吗?

刑事案假如证据确凿的状况下不投案自首会着重判处,可是假如直接证据不确凿,人民检察院会先将案子开展退还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或是人民检察院自身侦察,在退侦2次以后也没有发觉犯罪嫌疑人犯法,就会开展无罪释放。

二、刑事案只需不认罪会取保吗?

刑事案只需不认罪有可能会被取保候审,可是前提条件务必是符合我国取保候审的标准。取保候审期内是不容易被拘留或是收监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理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没经实行行政机关准许不可离去所定居的市、县;

(二)家庭住址、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产生变化的,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实行行政机关汇报;

(三)在提审的情况下立即归案;

(四)不可以一切方式影响见证人作证;

(五)不可摧毁、伪造证据罪或是串供。

老百姓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能够依据案子状况,勒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循下列一项或是多种要求:

(一)不可进到特殊的场地;

(二)不可与特殊的工作人员见面或是通讯;

(三)不可从业特殊的主题活动;

(四)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签证有效证件、驾照件交实行行政机关储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两款要求,已缴纳担保金的,收走一部分或是所有担保金,而且差别情形,勒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再次缴纳担保金、明确提出担保人,或是监视居住、给予拘捕。

对违背取保候审要求,必须给予拘捕的,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优先拘押。

三,取保候审的标准是啥

在我国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能够被取保候审,但有标准:

(一)很有可能被判管控、拘留或是单独可用附加刑的;

(二)很有可能被判刑期之上酷刑,采用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发展危险因素的;

(三)身患比较严重病症、日常生活不可以自理,孕期或是已经喂奶自身宝宝的女性,采用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发展危险因素的;

(四)羁押期限期满,案子并未受理,必须采用取保候审的。而且老百姓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决策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理应勒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确提出担保人或是缴纳担保金。

在当今的社会发展在解决一些刑事种类案子的情况下,是必须严苛的依照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步骤来开展的,例如取保候审是有一定的可用标准的,并不是说一切的个人行为全是能够被采用取保候审的对策的,在这儿也必须提示大伙儿留意的是,一旦存有一些违纪行为的话,能够投诉。

刑事案不认罪法院会该怎么办,是不是会判处

违法犯罪是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是要入狱的,因此许多人到违法犯罪后都抱有心存侥幸的内心,惦记着我不会认罪法院就拿我没法,就不可以判罪定刑,实际上 这类了解不是全方位的,也不是客观性的,今日我就给大伙说说刑事案如果不认罪的话法院会该怎么办,是不是会判处的难题。

最先我要告知大伙儿的是,法院的判罪定刑是以直接证据为前提条件的,以客观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要明,被告认不认罪,对被告的危害较为大,由于牵涉到定刑,对案子的客观事实评定,通常没有多少的危害,由于假如别的直接证据都能证实你的刑事犯罪,

那么你认不认罪也就确实不太在意了,如果不认罪,定刑的情况下也有很有可能会比较严重一些,这一对自身的危害或是非常大的,自然这仅仅一般的情形,实际中这种案子通常非常复杂,今日我就给大伙儿实际说说。

想搞清楚认罪不认罪法院会怎么处理,我们旧的先弄搞清楚不认罪的情形,实际上 这儿的不认罪不仅仅是指不承认自身的罪行,还包括推卸责任等情形,这和案子的特性相关,

例如冰毒类案子,这一通常牵涉到左右家的难题,假如两家或是好几家的笔录或是直接证据很对不起,在判罪上就不可以产生详细的证据链,这类违法犯罪被告人通常根据不认罪不如实供述的情形来尝试躲避刑事诉讼法的封禁,这也是刑事诉讼法里边常说的不认罪。

那样的情形还比较多,例如共犯中,每个被告中间相互之间推诿,划清自身,把事儿推诿到他人的身上,或是在外地人违法犯罪中,都把事儿往一个人的身上推,这全是普遍的事儿,

也有便是早期说出,中后期有翻案的情形,这一也很普遍,例如逼供那些的,这种情形都归属于不认罪的个人行为,那么这类个人行为法院在审理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一般状况下,法院在审理的情况下,都需要历经严苛的程序流程,对被告人一个一个过堂,对有人说的话及直接证据开展全方位的整理,针对这种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形,

法院会依据开庭审理的状况作出裁定,大家都了解,认罪和主要表现也是大法官对定刑考虑到的一个要素,主要表现好的话,假如直接证据充足证据确凿,大法官在定刑的情况下毫无疑问会轻一点,心态不太好的毫无疑问会重一点,终究大法官也是人,人全是感情动物。

自然针对一些被告人不认罪并且直接证据和开庭审理也不可以证实犯罪行为或是疑问许多的案子,大法官的裁定的情况下确实会较为传统,这也是客观现实的,但是这类状况较为少。

我国句老话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仅仅一种叫法,一个宣传语,这类叫法是较为含糊的,如今伴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定刑层面考虑到的要素愈来愈多,必须综合性许多层面的要素来最后明确结果的,因此有一些情况下心存侥幸真的是在害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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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0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认不认罪是对于判定的结果没有任何的影响,只要有真凭实据就完全可以直接定罪。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在处理案子的时候也完全要根据法律为准则,只有这样才算得上是公平公正。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要根据事实来说话,判决的时候始终只会看最真实有力的证据,而并非是双方的口供。如果双方的口供有用的话,根本就没有必要去找各种各样的证据来进行断案,所以认不认罪其实并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

根据证据来判定

有很多罪犯在犯了罪以后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过错,他们甚至想要否认掉自己曾经所做过的事情,但是法院的判决并不会根据他们的口供来作出决定。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有着存在的意义,依法处则依据的是公开公正公平的法律,而并非是某一个人的一些言论。如果犯罪了以后拒不承认的话就没有办法判罪,这样的处理方式对于被伤害者来讲是非常不公平的。

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

虽然说在处理案子的时候口供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并不意味着只有罪犯认罪了以后才能处理案子。只要有真凭实据,能够证明罪犯确实做过相关的事情,就算罪犯不愿意认罪,那么也是没有作用的事情,毕竟有了真凭实据以后直接可以定罪。在很久很久以前处理案子的时候必须要犯罪,认罪了以后才可以定罪,但是现在这样的现象已经过去了。

真凭实据的证据

现在处理案子最重要的还是要看最真实的证据,如果有了证据那么一切都好说。在有了证据的情况下,就算罪犯拒不承认,那么他们的辩解言辞也是非常苍白无力的,法院依旧会根据真实的证据来进行判决。至于罪犯是否会认罪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因为在所有的证据面前任何的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

第2个回答  2021-07-13
对于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做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分别进行。
  在法庭调查阶段,应当在查明定罪事实的基础上,查明有关量刑事实,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出示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当庭发表质证意见。
  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人员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在定罪辩论结束后,审判人员告知控辩双方可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辩论,发表量刑建议或者意见,并说明依据和理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量刑问题的调查的,不影响作无罪辩解或者辩护。
第3个回答  2021-07-10
不会的,如果证据确凿了,即使你不认罪,那么也会给你判刑的,因为这件事情已经被调查清楚了。
第4个回答  2021-08-29
和你认不认罪没关系,假如你不认罪,证据链完整你也会被判刑。假如你自己认罪,但证据链不完整,那法院也无非给你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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