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律师介入的黄金时间

刑事拘留律师介入的黄金时间

刑事拘留律师介入的黄金时间的三十七天。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开始,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罪行轻重的基础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可以说是证据的核心。如果家属涉嫌刑事犯罪,最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而三十七天黄金救援时间正是处于侦查阶段的前期以及刑事辩护的第一个关键期。侦查机关在刑事拘留的三十天内,侦查机关会搜集各种证据,以达到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符合逮捕条件的目的。因为一直以来,侦查机关惯有的有罪思维方式以及侦查职能,决定了侦查机关固有的有罪思维模式。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大多数证据材料会在侦查阶段收集。侦查阶段涉及刑事立案、刑事拘留、收集证据材料、逮捕、继续收集证据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环节。三十七天黄金救援时间,有刑事诉讼法的法律保障,有辩护律师的保驾护航,因此,是一种合情合理合法拯救近亲属的好机会,必须懂得珍惜和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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