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事办归哪管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吉事办"是由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打造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入口,提供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业务咨询等多项功能。进入"吉事办"小程序,首页的"高频专区"可进行高频事项查询办理,"我的证照"可查询医保、社保信息,"主题服务"按照主题包含5类12项高频查询服务;点击"服务"进入服务查询办理页面,可按照"个人服务"和"法人服务"对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检索查看办理;点击"问答"进入智能客服页面,会有智能客服解答各项问题;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可查询办件进度,评价办件结果及管理个人信息等多项功能。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