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端是:
一、买入或以后卖出去的时候,过户税费都比一个房产证要多。
例如:买入的时候,登记房产总有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的先后顺序,原来买家名下没有房产的,登记第一个的契税属于首套房的优惠税率的,登记第二个的时候就不属于首套房了。同样,到卖出去的时候,如果只有一个房产证,卖出去的时候是有可能符合属于业主唯一居住性质房产的税费优惠,名下有两个房产证就不属于唯一居住性质房产,享受不了优惠了。
二、如果以后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征个人持有多套居住性质房产的房产税,会被征税。但现在国家只是在上海等几个地方进行试点,没有全国开征,所以只是存在这样的弊端风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