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打架受伤,在派出所放弃做法医鉴定并接受对方赔偿达成和解后还可以再重新申请做伤情鉴定吗?

如题所述

可以。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鉴定时机: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扩展资料

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

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

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损伤程度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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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打仗受伤因为在派出所你放弃了司法鉴定,在派出所己经和打仗的人合解了,你己径接受赔偿,也立了字据,为什么现在想起法医鉴定,因为不可能从鉴,过去了多长时间,都以经结案了,就是能可以从鉴,大不了鉴定为轻微伤,因为你要是构成伤害罪派出所是没有权利给你们调解的,要移交捡察院,提出起诉,打你的人早就被刑事拘留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1-02
实际上是这样的,如果伤势明显不构成轻伤,是不会要求做鉴定的。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还要做鉴定。1、对方所受伤势有可能已经构成轻伤(办案人员经验判断),但没有正式鉴定伤势,只限于判断。虽然你们之间已经达成协议,但从法律角度上,如果构成犯罪(对方轻伤),公安机关需立案侦查,如果不鉴定,可能构成玩忽职守。2、如果不鉴定,将来对方反悔了,要求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松,依旧可以追究你法律责任。3、你可能会担心,那私了,还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最新公诉法上提及,因邻里纠纷、亲朋好友等之间,因琐事纠纷引起的轻伤案件,如果取得对方原谅,是可以以调解为最终结果的。也就是说,不管对方是不是轻伤,都无关痛痒,鉴定伤势,只是完善公安机关司法办案的程序。
第3个回答  2015-01-21
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5-01-21
调解书有吗追答

直接法院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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