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已经过户,房东可以反悔不卖了吗

事件:本人通过中介按揭买了一套2手房,13年10月底过户的,按中介计划按揭贷款会在2014年2月底完成,银行放款。但是本人13年11月提交给银行的资料后,换了工作,后来银行查实提交的资料和查实的资料不一样(工作单位社保单位变了),所以银行打回材料,贷款失败。
然后就去贷第二次,到14年6月,已经做好抵押,银行本来说6月下旬房款,实际没有额度。所以延迟到7月上旬房款。
在14年3月底,跟房东协商,提前搬进房子。但是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
如果到6.1日,银行没有放款,将赔偿给房东每日万分之三的贷款额度(一个月2000多点)
如果7.1日银行没有房款,房东有权决定是否要卖房,可以收回。
现在确定银行会在7月上旬房款,房东现在要求赔每月2100,共四个月(2014.3,4,5,6);房东说不赔他就不卖了。收回房子!
问题:1.房东要求的赔偿超出协议,合理吗?
2.房东有权利收回房子吗?
3.现在我该如何应对?

  1、不合理;
  2、依据房地产法规定:产权已经转移、合同完结,房子已归新房主所有,房东无权收回房子;至于所欠房款,是另一法律关系(法院解释术语);
  3、和房东商议违约金太高,若房东不接受的话让其起诉吧,让法院解:,"已经做好抵押,银行本来说6月下旬房款,实际没有额度。所以延迟到7月上旬房款。"
你没有违约、是银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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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4
可以反悔啊
不过要按照合同赔付对方违约金
可能是总房价的20%左右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02
房东要求的赔偿标准不合理,应当受到你们双方协议约定数额制约,但是如果你同意的话就没有问题;房东收回房屋问题其实你们已经完成房屋产权转移,房子目前应经属于你的产权,协议约定的房东有权决定是否要买房已经毫无意义,因为产权人已经是你,房屋也是属于你的财产,他无权进行处分;但是如果合同约定放贷延迟再将房屋过户给卖方的,就会对你不利。
目前你要么再筹钱把房款给房东,要么跟房东协商给你宽限一段时间。
第3个回答  2014-07-02
这个问题,建议你去咨询下房产中介。热心人士应该会帮助你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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