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里的内容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离婚协议的内容经过登记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当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作出的处理意见,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成立,经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具有法定效力。法律依据离婚协议属具备以下条件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在起草和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确保协议内容全面,明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所有相关事项;其次,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再次,双方应在没有胁迫和欺诈的情况下自愿签订协议;最后,建议在律师的协助下起草和审查离婚协议,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并对签署双方产生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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