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变法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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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变法
隆庆六年,明穆宗突然中风驾崩,子朱翊钧继位,是为神宗,改元万历。由于神宗年幼,于是由太后摄政。重臣高拱由于与太后信任的宦官冯保对抗而被罢官,相反张居正得到冯保的鼎力支持。
张居正辅政十年,推行改革,在内政方面,提出了“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推行考成法,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经济上,清丈全国土地,抑制豪强地主,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减轻农民负担。洪武年间,全国耕种田地有八百五十万零七千六百卅二顷。到了弘治十五年(1502年)降低到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零五十八顷。而万历九年经过张居正的治理后达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军事上,加强武备整顿,平定西南骚乱,重用抗倭名将戚继光总理蓟、昌、保三镇练兵,使边境安然。张居正还启用潘季驯治理黄河,变水患为水利。同时张居正严惩贪官污吏,裁汰冗员。
张居正变法后,万历初年呈现出太平盛世的景象。 张居正逝世之后,中兴之象消失。明王朝从此走上了衰败之路。
万历怠政
张居正死后初期,神宗尚能保持对朝政的兴趣,但不久就开始怠政。万历十四年后,神宗就开始连续不上朝。万历十七年元旦后,神宗以日食为由免去元旦朝贺。此后每年的元旦神宗再也不视朝。自万历十六年后,常朝也经常看不到神宗。神宗整日在深宫中不理政事,沉浸在花天酒地之中。每年还进行选美。神宗还好营建,经常大兴土木。在他廿一岁时就开始筹建陵园。万历十七年,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上疏,称神宗沉湎于酒、色、财、气。结果被贬为民。神宗还派矿监和税监搜刮民间财产,导致多处民变发生。由于神宗不理朝政,缺官现象非常严重。万历三十年(1602年),南北两京共缺尚书三名,侍郎十名;各地缺巡抚三名,布政使、按察使等六十六名,知府二十五名。神宗委顿于上,百官党争于下,政府完全陷入空转之中。官僚队伍中党派林立,互相倾轧,如东林党、宣党、昆党、齐党、浙党等名目众多,但其所议议题却不是如何改良朝政,只是人事布局而已。因此明史言:“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神宗在位期间另外两项严重败坏朝纲的事件是东林党争和国本之争。东林党源于顾宪成组办的东林书院。东林党一词则起源于万历三十八年的一次人事变动事件。起因是内阁缺人,顾宪成极力主张颇有政绩的淮扬巡抚李三才入阁,结果被反对李三才入阁的势力摸黑漫骂,东林党因此而起。东林党兴起后,朝中其它各党便集中火力攻击东林党。阉党专权后,东林党更受到严重打击。直到崇祯初年东林党才重新被启用。
另外一项政争是国本之争。主要是围绕着皇长子朱常洛与郑贵妃所生的福王朱常洵。神宗迟迟不立太子,令群臣忧心如焚。朝中上下也因此分成两个派别。直到万历二十九年,朱常洛才被封为太子,朱常洵被封为福王。但是福王迟迟不离京就任藩王。直到梃击案发生,舆论对郑贵妃不利后,福王才离京就藩。
不过万历朝的亮点则是包括援助朝鲜王朝抵抗日本侵略的壬辰倭乱、平定宁夏哱拜之乱、平定贵州杨应龙之乱的的万历三大征都取得了胜利。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后金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誓讨明朝。次年在萨尔浒之战中大败明军,明朝对女真从此转为战略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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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19
张居正变法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考成法”,是官员的一种考勤方法。
成效是:让朝廷官员的出勤率大增,充分做好官员的本分,
有条不紊的管理好国家,让明朝得以延喘。

二是“一条鞭法”,是关于税收的,农民的税没有加大,却能为
国家收到更多的税。(防止地方官敲诈老百姓)
成效是:增加税收,让明朝财政收入大大增加。
但并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有时有些地方有旱灾,还会因“一条鞭法”
而家败人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张居正改革
  发生时间: 明神宗万历年间
  所属年代: 明代
  事件介绍
  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改革是明朝中期政治家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
  明朝中叶,贵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社会矛盾激化,农民起义接二连三地发生。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
  他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在内政方面,他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在经济方面,张居正的成绩最为突出。他曾任用著名水利学家潘季驯督修黄河,使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达北京。
  “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重大变革。
  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张居正在军事上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他派戚继光守蓟门,李志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经过上述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国家的经济状况有了改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在国防上增强了反侵略的能力。当然,张居正倡导改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而是为了巩固明朝的封建统治。因而,他的变法不可能触动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只能作一些修修补补的改良,挽救不了封建社会必然灭亡的历史总趋势。尽管如此,张居正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
  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一些改革的反对派重新麋集,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他们攻击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祖制”。他们下令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
  张居正的长子被逼自杀,其他家属也惨遭迫害。代表大地主、大贵族势力的封建顽固派又掌了权,劳动群众生活更为痛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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