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使用电子支付卡时提示密码过于简单,提取失败.
我就在网银修改了密码 然后用新密码登陆了两次都失败.
第三次提示:该业务已冻结〔0503]
我这是外地卡,由于很多原因现在不可能到开户行去办理挂失业务.
好象有人说只要记得密码在异地也能挂失,我想确认一下是否可以.
如果不行那么我该怎么办,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请有关高手指点迷津,非常感谢!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现在不可能回开户的城市,我可以把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过去找人代办吗?
可以办理。
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借记卡和密码在全国任一网点办理撤销口头挂失。
借记卡口头挂失成功后,未办理书面挂失前,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借记卡和密码在全国任一网点办理撤销口头挂失。
借记卡口头挂失后,找回卡片但遗忘密码的处理:密码遗忘,不能撤销口头挂失的,需要在联网核查确认持卡人本人身份后,做密码挂失、重置,然后再做撤销口头挂失。
借记卡挂失后,持卡人可凭挂失申请书回执和有效证件到原挂失网点办理补卡或销户。
1、挂失补卡:挂失、补卡需分别收取费用;
2、挂失销户:减免借记卡书面挂失销卡时的挂失手续费(挂失、销户均不收费)。
书面挂失申请书回执丢失的,需重新办理挂失手续且免收挂失手续费。
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冻结财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