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不是先知先觉者,也不是知识的源泉,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促进者。不能仅仅把教师定位在“知识的占有者”、“文化知识的传递者”上,教师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仅是专业知识,也包括教学艺术和手段。“传道、授业、解惑”的传统界定和“一桶水”的比喻已不符合今天的现实。
2.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学生获取信息、锻炼多种能力和养成一定思想观念的重要渠道。然而课堂教学的时间是有限的,要实现用最少的时间使学生获得最大的进步与发展,新课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使课堂教学效益最大化,有效教学是一重要途径。
3.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灵魂,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具有导向、调控、激励和评价功效。有效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对教学目标的理解与把握,教师对教学目标的理解与把握越好,并在课堂教学中紧紧围绕教学目标进行,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随意性、盲目性、模糊性,提高教学的方向性、针对性、有效性
4.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素质教育要求教师把学生从传统的被动的受教育地位转变到主动的求知地位上来,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要引导学生养成自觉地寻求知识,获取知识的能力。为此,我们必须在教学中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地位。
5.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有责任感和神圣感,打破“师道尊严”的圣框。学生是否发挥学习主体作用于教师的态度密切相关。一般学生总喜欢笑口常开、和蔼可亲、幽默善导、宽容赏识的良师,而心底里拒绝神情严肃、心胸狭隘、苛刻责备、讽刺挖苦的教师,所以教师更新理念,改变角色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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