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办理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

我是01年毕业的中专,一直到处给别人打工,现在自己创业将近一年了,听说有再就业优惠证可以免税,不知道现在我还能不能办。

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参考如下文章!

八类人员可进行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农民工在本省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劳动者依照有关政策申请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以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依照有关政策申请补贴或税费减免的,有关单位申请享受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的,都要审查相关人员的就失业登记证。

“就失业登记证” 取代“再就业优惠证”
http://news.163.com/09/1019/06/5LVGO6JN000120G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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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16
能够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包括:
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2.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3.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

《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程序如下:
准备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持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下岗失业凭证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以下简称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经张榜公示核实后,报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经认定符合条件者,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未设立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居委会的独立工矿区,经由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其下岗失业人员可通过企业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第2个回答  2010-03-16
再就业优惠证不可以免营业税,所得税第一年可以免。现在办理已经不行了,除非你重新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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