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坐别人的电瓶车受伤赔偿问题。

我朋友在上个月坐别人的电瓶车摔伤了右手关节,致使右手鹰嘴关节粉碎性骨折。1年后才去取钢针。当时没有报案。也就没有取证。出事的电瓶车被肇事者时候拿回去了。
住院有21天 前几天才出院,共花费了一万三千多元。而且我朋友是实习生马上就要签合同了。肇事者(那个开车的人)现在都还没有承担责任的态度,准备起诉。想问下这种情况能赔偿到多少呢。现在还没有评残。而且这个责任怎么算呢。
谢谢了!!!!!

这次事故是否由驾驶员驾驶不当造成的,如果是那么驾驶员要负担主要责任,如不是,那么按照公平原则,每人负担一半。
建议你先做伤残鉴定,再去找个有能力的律师,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种官司一般都能得到相应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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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6
建议你朋友先去做一个伤势鉴定,如果对方全责的话应当承担责任,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直接诉至法院。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需共同承担,平均分配。
第2个回答  2010-04-16
1.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肇事者是你的朋友所搭乘的那个人的吗?
2.如果是,那么你朋友为什么要坐呢?当然咯,好心搭一程嘛,这在民法上叫做好意施惠,如果你朋友所搭乘的那个人是肇事者,你朋友最多只能得到一半赔偿。
为什么?因为自甘冒险,又不是客运,哪来那么的多的义务保证你朋友的安全?

3.如果不是,那个肇事者是别人,那完全可以得到全额的赔偿,为什么?他是肇事者啊,你朋友是受害人啊!

当务之急是,赶紧起诉,边把伤残鉴定做出来;
肇事者没有承担责任的态度,不代表你能否得到赔偿,更说明他不想,你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现在的交通肇事案件,很多都是肇事者推三阻四,躲东藏西,受害人希望以最小的成本解决,但是往往事与愿违,因为不得不用法律来说话。
祝你们好运!
第3个回答  2010-04-16
坐别人电瓶车,别人并未收费,不是合同关系,如果别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需要承担责任。这种一般理解为好意施惠关系,可以结合案情给予一定的补偿。别想太多了,自己要坐别人车,别人也是好意,何必呢,法律上也说不通的
第4个回答  2010-04-16
责任划分需要看当时发生事故伤害的情形

如果对方没有过错,只能要求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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