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的用工形式,其特点是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这种用工形式相较于全日制用工更为灵活。尽管如此,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的企业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类合同在形式和内容上可能与全日制用工的合同有所不同。关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如下:
1. 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即使他们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仍需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2.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合同期限少于一个月,且双方同意,可以口头订立。但如果劳动者要求书面合同,企业必须遵守。
3. 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合法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与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则需与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4.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必须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五个必备条款。
5.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和合同期限较短,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6. 双方可以协商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提前通知期。如果约定了提前通知期,双方应按照合同办理终止手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终止合同。
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续签订的合同不得影响先前合同的履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