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个朋友的身份证办了一张信用卡,额度是5000,现在还有3300没有还,银行的人找到我家里来了.

说我用别人身份证办了信用卡,限我在一个星期内把钱还清,我现在想知道我把钱还了,银行还会不会追究我.我会不会有麻烦!谢谢那位专业人士能告诉我!
我用我那个朋友的身份证办卡我那个朋友并不知情!

我感觉,只要把钱还了银行才懒的追究你责任的,银行不追究你责任了,在就看你朋友,如果他不追究你就万事大吉,放心吧,没什么大事,只要把钱还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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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1-04
1、马上还钱,银行就不会继续找你的麻烦。
2、由于你没有用自己的名字办理信用卡,同时没有及时还款,银行方面有可能停用你的信用卡,或者降低你的信用额度。
第2个回答  2006-11-04
1、你可害了你的朋友了,现在信用卡记录都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这张信用卡的不好的记录会记到你朋友的名下,以后再办理其他的信贷业务时会有负面影响的。
2、该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的规定,因为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该规定已经在去年开始执行,可以查到的。
3、如果银行找到了你的朋友,如果他否认办过信用卡并且提供证明的话,银行一般会采取报案的处理措施,如果最后真的追查到你的话,一般会在银行系统内把你长期“封杀”掉,这意味着银行以后不会接受你的信贷申请。
4、本人在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工作,给你一句忠告—信用无小事。
第3个回答  2006-11-05
那你就告诉你那朋友呗!谁让你借了你朋友的信用卡呢!

最好你和你朋友一起去下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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