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扣分了怎么补分.是一年为周期吗

机动车驾驶证.扣分了怎么补分.是一年为周期吗
我初次领取证日期2009.12.14 扣分日期是2011.09.20
请问是不是2011.12.14 分是不是就归0了

没补分一说。一年一个周期,12分。

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积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根据2016年4月1日实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为扣十二分、扣六分、扣三分、扣两分、扣一分。

下列情况扣留驾驶证:

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四、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3)。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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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开始计算。 到每年的驾驶证领证日期这一天(12月14日),都是驾驶证分数的清零日。你的驾驶证如果在这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扣满12分,而且所有的违章扣分罚款都已交钱处理完毕。到驾驶证领证日期这一天(12月14日),所扣的分数就会自动清零了,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内又会重新开始记分。但是如果你的扣分罚款在驾驶证清零日这一天以前没有处理完毕,那么所扣的分数就会自动转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15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此证每年12月14日算起,次年12月13日止。也就是在没有被扣满12分,到今年12月14日自动恢复12分,俗语说自动清零。
第3个回答  2013-10-15
看你扣了好多,如果是两分,那么还有十分,到2011、12、14不管所剩多少全归零,15号起又有十二分(以此类推)这逻辑你懂吧小师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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