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帮帮忙!!!急!求公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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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促进本司员工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出勤率,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规定。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技术开发和市场营运的特点及岗位工作需要,实行每周工作35小时标准工时工作制,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依法安排员工休假。
  二、考勤内容:
  1、 上班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时。
  2、 未经准假,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3、 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或私事者,为擅离职守。
  4、 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时间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不到班者为旷工。
  5、 各部门员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并自行决定补休时间,在保证每天工作七小时的原则下,工作时间也可做适当的弹性调整。
  三、考勤规定:
  1、 对于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属屡教屡犯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由上述行为造成企业损失或引起严重后果的,应作经济赔偿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旷工者,本人作出书面检讨,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在12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屡教屡犯,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次,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次的应作除名处理。
  3、 旷工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
  扣发旷工工资=工资总额/22*旷工天数*扣发旷工工资比例(100%)
  四、假期、待遇:
  (一) 公假
  凡属下列情况为公假
  1、 经我司批准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2、 因工(公)负伤在医疗期内;
  3、 国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元旦节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4、 工休假。普通人员按每星期五天工作休假制度,如因工作排班需要,可按月积休计假,员工个人积累工休假日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二) 婚假
  职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经批准的假期。
  休 假 天 数 说明
  婚期3天 (1) 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经批准超假的,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2) 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根据路程往返时间另核给假期。
  (3) 晚婚指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以上初婚。
  晚婚假加10天
  (三)、病假
  1、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医生证明不能工作的凭病假单核给的假期。
  2、病假须凭医院开出的病假单证明,无病假单的以事假或旷工处理。
  3、病假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按全额发放,病假期超过一个月的,由公司按相关规定酌情决定病假工资。
  (四)、事假
  职工尽量避免请事假,如因特殊情况的私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公司领导可根据工作安排情况酌情核给事假。
  1、 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计算方法为:
  扣发事假工资=工资总额/30*事假天数*扣发事假工资比例(50%)
  (五)、年休假
  1、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实行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计算如下:
  入公司满一年,不满三年 5天
  入公司满三年,不满五年 7天
  入公司满五年以上 14天
  2、 病、事假累计超15天或工伤超过30天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 年休假的假期应由我司根据工作情况统一安排,须经领导批准。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计使用。
  4、 休年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六)产假、陪产假(男女职工须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
  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公司将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2、对实行晚育(指女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3、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如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需要合并使用和往返公司家庭哺育,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 男职工有陪产假2天。

  5、职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适用本产假、陪产假规定。
  6、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填写请假单,上报部门经理审批。未满复工时,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或突发性事假,可由自已或亲属向公司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或续假,事后补书面手续,要求员工尽量提早进行请假手续,以免影响工作相关安排。
  (二)、假期审批权限
  各部门的请假等由各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1、 部门员工请年休假、公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2、 各部门员工请事假、病假,由公司部门经理审批,副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
  六、附则:
  1、 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按公司考勤规章制度办事,逐级管理好员工出勤情况,要健全考勤记录事宜由人事部并每月公布和上报员工的出勤、缺勤情况;
  2、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 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财务人事部;
  4、 本规定自2003年2月11日起实行。

  只是考勤管理的规定,你可以参考下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10-28
上面年岁有点错误要16周岁而非15岁
第2个回答  2006-10-28
这里的人力资源资料比较全,你可以去看下
http://www.29sky.net/soft/6/44/

参考资料:www.29sky.net

第3个回答  2006-10-28
内部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宗旨
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只能用于工作。个人由于一般业务学习、新闻、娱乐等而需用网络的必须自行解决。为规范公司网络的管理,确保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适宜范围
本规定涉及的网络范围包括公司各办公地点的局域网、办公地点之间的外域连接、公司各片区和办事处外网、移动网络接入、Internet出口以及网络上提供的各类服务如Internet电子邮件、代理服务、Notes办公平台等。
第三条 主管部门
信息工程部作为公司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司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行政部有权对公司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任何引入与发出的邮件,都有可能被备份审查。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任何人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违反者将受到处罚。同时也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如出现要追查责任。
2.公司网络结构由信息工程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办公室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网络管理员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擅自改动者将受到处分。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4.公司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由信息工程部统一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擅自设置该类服务。
5.为确保外网的正常运行,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利用邮件、FTP、Win2000共享等在广域网中传送超大文件。
6.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网上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贝,WWW站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违反者将受到处分。
7.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高度重视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有严密的授权控制。
8.公司禁止任何个人私自订阅电子杂志,因工作需要的电子杂志,经审批后由资料室集中订阅和管理。
第五条 处罚规定
1.对于蓄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蓄意窃取网上秘密信息的个人,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在公司网上散布淫秽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或政治性评论内容的个人,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对于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FP站点等各种形式网络服务的责任人,或玩网络游戏的个人,第一次发现降薪一级,第二次发现将其降职,第三次作辞退处理。
4.对各种工作用文件服务器的申请,需经系统主管审核,由管理工程部批准后方可设立,擅自申请者将处以降薪一级的处罚。
5.对于在网上设立各种形式的网络游戏服务的责任人,处以降薪一级直至辞退的处理。
6.对于由管理不善引起公司秘密泄露的责任人,处以罚款、降薪、降职等处理。
7.对于私自更改网络结构,私自设置DNS,WINS等服务的责任人,处以罚款、降薪等处罚。
8.任何员工发送与工作无关的电子邮件,将处以降薪、降职及至辞退的处理,有意接收与工作无关的邮件,每次罚款X X X—X X X元。
9.任何员工在上、下班时间,通过公司网络查阅工作无关的内容,一次降薪一级。因工作需要的通过资料室的网络查阅。
10.对于其他任何利用网络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将对其处以罚款、降薪等处理。
11.任何部门未经许可不得在网上安置任何应用系统。
第六条 附则
本规定自X X年X月X日起生效。从即日至X X年X月X日为整改时间。
第4个回答  2006-10-28
要是真的有兴趣可以加我QQ253539565或[email protected]联系。。我会给你详细介绍怎样管理~~~~~~~~~~~`
第5个回答  2006-10-30
这个话题也是我想问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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