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肥料营业执照

我想在乡镇开个肥料店,多次到工商所他们都不给办理营业执照,门面都租好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知情者帮助!盼望回答!

  肥料生产和销售均可为个体工商户类型,但是在确定经营范围时,需要注意经营项目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其中一般经营项目可以根据自身要求和字号主行业填写。许可经营项目则需要向许可主管机关申请许可证,个别行业非一个许可证,有许可项目的经营范围必须在取得许可证后才可以合法经营。
  取得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需办理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
  收费标准:税务登记证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2元。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需提供材料:
  1、业主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经营)》(一式两份)
  3、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1份)
  4、扣税存折复印件(1份)
  5、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复混肥料产品部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申请和受理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化肥,“产品名称”栏填写复混肥料,“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的产品规格栏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覆盖申报的产品;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掺混肥料除外)
  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及说明。
  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以一天或两天的产量为一批,最大批量为1000t)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企业实地核查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
  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产品抽样与检验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抽封样品,填写《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经实地核查合格,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定与发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负责在网络等媒体上公告其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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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24
一:工商 二:地税 三:国税 四:卫生局. 过程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跟房东要)(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若干张 ,一寸照片若干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发票申请分2种: 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 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像你这个办理定税的就可以,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9-24
1. 去工商局名称核准 提供法身份证复印件 2. 办理营业执照 3. 办理代码证 4. 办理税务登记证. 5. 领取章证 营业执照正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IC卡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股东人章、 6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所审批-买税控机 7 去税务所购买发票 来源 http://www.yijiamai.com/ 这有详细 http://www.gzb2c.com/ 说明
第3个回答  2020-08-24
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15块/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费用是十几块的工本费,基本上是即时办理就能即时拿到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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