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追答总分为780分
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招[2014]1号)
(一)初三学业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初三学业考试科目共8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口语考试)、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计分办法为: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题25分),物理、化学各为100分,直接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思想品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7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历史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总分。
(二)初二学业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2014年初二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卷面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2015年学业考试成绩。2013年初二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考试的考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2014年学业考试成绩。
学业考试成绩为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或折算分之和,2014年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为780分(含2013年初二地理、生物各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