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跟客户开了发票,客户款没有付过来,对我有什么损失呢

客户讲年底了他那边要做帐没有发票不给汇款,让我先开发票过去他在汇款,开的是17%增值税票,我们是合作过一次的,现在货款不多1200元。这个票我应不应该开给客户,还有如果我开寄给客户了他没有打货款,那我要损失多少呀,请大家指点哈,刚学不懂。

如果跟客户开了发票,客户款没有付过来,可能会无法收回款项。
开具的发票就是其已付款的法律凭证,客户只要持有所开具的发票,从法律意义上讲,就等于已经收到了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也就不能再要求客货支付该款。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发票中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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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8
1、如果你给客户开发票,但客户款没有付过来,那么你有可能就要不回来这笔钱了。
2、对于客户来讲,你开具的发票就是其已付款的法律凭证。客户只要持有你所开具的发票,从法律意义上讲,就等于你已经收到了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你也就不能再要求客货支付该款了。然而事实上,客户并未付款,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可能就要承担无法收回款项的损失。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8
分情况考虑:
1、已经开票,货未发。之后如果对方不付款的话,货物还在贵公司,损失税金1200/1.17*0.17,及相应的附加税。
2、已经开票,货物已发。如果收不到对方付款的话,损失货值+税金1200/1.17*0.17,及相应的附加税。

只要是签订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没大问题。看看该公司以往的信用情况,这次1200金额不大,当然你要与负责此客户的业务人员或负责催收货款的人员沟通好。不是一次性客户,风险不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2-13
要损失税的。这个你得问经理。看他同意不同意
第4个回答  2013-12-13
z这个要先请示老板,要不责任就是你的
损失税金174.36元
1200*0.17/1.17=174.36元销项税追问

这个174.36是从1200元里面算出来的17%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