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两个月了还没通知交诉讼费

如题所述

立案成功后,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应在接到法院交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若未能及时交费,法院将视其为主动撤诉。
一、为何立案成功后未通知交诉讼费?
通常情况下,诉讼费应在立案时一次性交纳。若当事人未能当场交费,法院会发放交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七日内完成交费。若逾期未交,法院将按撤诉处理。法院会在立案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件。
二、诉讼费用的相关规定
诉讼费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时应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当事人需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案件受理费通常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时,也需要预交案件受理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则由申请人预交。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时,案件受理费的处理规定如下:
1. 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增加后的数额计算补交;
2. 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减少后的数额计算退还。
若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法院应通知其在七日内预交。申请费则可在提出申请时或法院指定期限内预交。若当事人逾期未交费且未申请司法救助,或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的,法院将依法处理。
总之,诉讼费是防止司法资源被滥用的重要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及时交纳诉讼费,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延迟或错误交费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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