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原文,译文,自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2

【原文】
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
  看它看不见,把它叫做“夷”;听它听不到,把它叫做“希”;摸它摸不到,把它叫做“微”。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它的下面也不显得阴暗晦涩,无头无绪、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状态。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是“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后头。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能认识、了解宇宙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的规律。

【自解】
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自解:存在但看不见的,叫“夷”,存在听不到的,叫“希”,存在但摸不到的,叫“微”;这三种存在,但感受不到的事物,是人力所不及的,所以混而为一。
  这一段,可以看出来,周朝时代,人们就已经知道,有人力所不能及的,看不到,听不到,摸不到的事物存在,知道其中有不同,但还不知道怎么分类。
  目前的科技已经能让人看到之前看不到的,听到听不到的,摸到摸不到的。三者也不能混而为一,可见古人的认知还是比较有缺陷的。
  但这里其实是在说“道”,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没有实体,甚至连波都没有。这三种情况就合在一起说了。
  那么如何谈论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三种情况呢?

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自解:对于这三种情况,人们是没有办法在其之上看,没有清晰的条理,在其之下下也看不到什么影响,完全不知道应当从哪里说起,总的说来,可以完全不考虑,可以当做不存在。
翻译成白话就是说,这三种情况可以忽略不计,有点像奥卡姆剃刀的原则,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自解:没有形状的状态,没有物体的形象,称之为“惚恍”。怎么看都看不到它的头和尾。
量子的观察者效应?只知道头和尾,不知道中间的过程。
命运的见首不见尾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自解:拿以前的掌握规律,来驾驭掌握现在的事物。能知道旧的开始,就是道的规则。
根据已有的知识,扩展现在的知识,知道一条原则的开始是怎么样的,就是复杂的道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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