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和委托方的区别

如题所述

我们经常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工作或者学习抽不开身亲自去外地办事,所以此时我们可以委托别人代为办理。此时我们是委托方,帮我们办事的人是受托方。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区别在哪?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区别在哪
      委托方是指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方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拍卖业务中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受托方是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办理事务的人。受委托方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方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方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方,因受委托方原因造成委托方损失,受委托方应予以赔偿。
      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委托方相对应的是受托方。有委托方必有受托方,受托方的权利来源于委托方的授权。
      有偿的委托合同,在委托事务完成后,委托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报酬。一般处理事务完毕,委托关系才终止。

二、受托方与委托方的成立要件
      1、授权
      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因授权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在委托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授权人为委托人,被授权人为被委托人(受委托人、受托人);在委托合同外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代理关系,授权人、委托人为被代理人,被授权人、被委托人(受委托人、受托人)为代理人。
      2、委托
      基于委托合同而形成委托关系。《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3、代理
      基于法律法规直接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授权(委托)而从事程序法律关系上的活动。代理定义是一个对外概念,即当事人向第三人阐述身份时的概念名称。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三、委托代理关系分类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论上又将其分为以下几种:
      1、直接代理
      《民法总则》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间接代理
      间接代理又分为显名间接代理与隐名间接代理。
      上面的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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