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完后(简易程序)责任认定书需要不退给责任人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处理完后(简易程序)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再退给责任人。
  在接收到交警为事故双方出具的认定书以后,就标明对方认可了事故的存在和责任的划分,也就是说双方就应该为各自的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交警队留下了事故的记录。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只要是出具了认定书后,双方可以通过交警的调解,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交通事故案子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关于销案一说,一般来讲,交警部门应该是采用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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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08
不需要,只需要在调解文书。追问

主要是我的责任!保险公司也同意修理!但是她是新车喊我给折旧费和交通费、误工费!据我所知好像法律没有规定哦!我让他去起诉我!车挂的也不凶!

追答

只要保险公司认可的你都认可,否则不予承担,就是上法庭也没关系。

追问

哦!那会不会很麻烦!如果她接受修车、但就因为我们赔折旧费哪些给她、就不退责任认定书有没有什么后果?

追答

没有后果的。你最大的后果就是全责。

追问

本来责任就是我!她没有责任!我就是一点担心!要是一直不处理会不会有什么?

追答

没什么关系的,法治社会,什么都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

追问

哦!好的!谢谢你了!

追答

认同此建议的话,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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