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新律师法实施后,合作所开始退出律师服务历史的舞台。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3)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律师事务所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
一个律所可以有多个主任,由律所负责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