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自己拿钱去税务局开具的劳务费发票,产生的增值税金可以计入应交税费吗?如何做分录,谢谢

如题所述

可以的,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其实,自己到税务局开具发票,所缴纳的税款就是预交税款。月底企业计算增值税以后,可以抵减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追问

我公司开的劳务费发票是进自己公司的帐目,发票金额是20000,计入成本。我是这样做帐的,借营业成本:2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贷现金:20600.
请问这样做,对吗?

追答

按照你的描述,应该是接受劳务没有发票,想进账自己去税金开票,这样的话,你单位到税局开票所支付的税金是不允许抵减增值税的,属于代对方垫付税金,只能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综上所述,你上面的分录不正确。
借:营业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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