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不接收个人档案怎么办

如题所述

档案人社局不收可以到档案服务的机构办理存档手续。
国家规定任何档案管理单位都不可以接收:来自个人手上的档案,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就只能“曲线存档”,也就是说无法自己直接去把档案放入人才中心。
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去处理:
1、找学校的毕业生管理办公室的考试咨询下,看相关老师是否愿意以学校的名义公对公的将档案寄送到人才中心;
2、可以找档案服务的机构办理存档手续,在网上就可以找到这样的服务机构,但是要注意选择规模强大,口碑比较好的机构。
人社局不接收个人档案的各种情况:
1、人社局不接收档案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档案是自己拿去存放的;
2、在存放档案的时候,有可能档案出现了破损或者私自拆封过的痕迹,那么不光是人社局不接收,同样是任何一个档案托管机构都不敢接收;
3、档案也许因为私自存放或者在手里时间过长,有可能因为丢失过;
4、最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档案由于某种原因补办过,但是程序有出现问题;
关于档案的重要性,丢失及补缺办法,具体如下:
1、可要求原单位补充缺失档案材料,并移交相关部门协助办理退休手续。
2、原单位不予办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补办档案、赔偿损失。
3、人事档案是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重要依据,由用工单位的人事部门建立,用工单位负有职工个人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移交等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动者人事档案的完整性负有责任。
4、关于人事档案被原单位丢失后,当事人起诉原用人单位补办人事档案并赔偿经济损失是否受理,2006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复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称:保存档案的企事业单位,违反关于妥善保存档案的法律规定,丢失他人档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档案关系人起诉请求补办档案、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综上所述,大多数人在选择存档地点的时候要么是工作单位要么是人才中心或者人才市场,这都是比较常见的一些存放档案的位置,但我们实际选择存档地点的时候并不只是限于这几个地方,还有很多其他的单位也具有存档的条件,如果离其他的一些档案管理部门更近,或者说处理关于档案的一些手续时更为方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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