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视为中断参保,就不能使用了。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在3个月之内(不含3个月)的,不视为中断参保,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视为中断参保,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次月起方可享受医保待遇;在中断参保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1)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
(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三、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但是没有工作单位的人也可以自己办医保,或者购买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
根据我国医保规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以办理个人医疗保险,但对于不同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在办理过程中有所区别,需要提供一些相应的证件资料。
如果是个人办理的话,那就要有完整的人事档案,个人可以带着自己的档案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办理。
如果是个人以前工作过的单位已经给办过个人医疗保险的话,就只需要开个证明,证明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带着相关的投保材料就可以到社保中心办理了。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然后按照要求去指定的银行开户,开完户要把卡号告诉社保中心。办理的时候是不收费的,至于缴纳的医疗保险钱数,则是完全由个人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有两种特殊情况职工医保可以补缴:
1、如果是单位的原因造成职工医保断缴,可以通过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
2、在退休人员医保缴纳年限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办理补缴。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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