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农民安置房都是属于居民住房的一种,但是在房产性质等方面是不同的,它们的区别为:
1、楼房性质不同。经济适用房是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给贫困群众的福利性住房;而农民安置房是房屋被征收后对农民安置建设的住房。
2、费用不同。经济适用房是销售给贫困群众的福利住房;而安置房是在土地征收后赔偿给农民的住房。
3、申请要求不同。经济适用房必须家庭经济达到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而安置房是拆迁后的赔偿房,对家庭经济状况没有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置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和农民安置房的区别如下:
1、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而农民安置房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2、价格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
而农民安置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国家; 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农民安置房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3、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的限制严格,即使获得产证满5年,亦不得向普通公民个人转让,而是由政府职能部门回购;
而农民安置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农民安置房不受限制;农民安置房只售不租,对于购买农民安置房的群体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国家提倡大量供给的一种房屋类型,有“调整住房结构”的作用,对于购买农民安置房的用户的门槛限制相对较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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