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实的包拯什么样

如题所述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产、巩固国防、举贤任能、为民请命,颇有政绩,是中国历史上的名臣,杰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为清廉的象征。

包拯性情严峻刚正,憎恶办事小吏苟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虽然非常憎恨厌恶,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

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

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因此而大为收敛,听说的人都很害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做黄河水清一样极难发生的事情。

包拯以其政绩和品行为人爱戴,因而包拯去世的噩耗传出时,朝野震惊,全城尽悼,“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

扩展资料:

《宋史》中记载他刚一就任天长(今安徽天长)县令,就破了割牛舌案。有家人的耕牛被割掉了舌头,主人来报案。包拯让他回去悄悄把牛杀了卖。

不久有人来告密说其私宰耕牛,包拯据此推断告密者是割牛舌的凶手,意在报复耕牛的主人,后又看到其宰杀耕牛,便来告状。结果不出所料,凶手“惊服”。

包拯同僚吴奎撰写的《孝肃包公墓志铭》记录了另一桩案件。有两人饮酒,一人袖子里有几两金子,他怕喝醉了把钱弄丢,就托付给另一位暂时保管,但事后保管者不承认有这回事,闹到公堂。

包拯私下让衙役拿着文书去保管者家中取钱,其家人以为事情已经败露,慌忙中就把钱交给了衙役,案子遂顺利告破。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人们最熟悉的包公形象还是开封府尹包青天。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出任开封府尹。

开封是北宋都城,宋廷往往选派亲王、大臣兼任府尹一职,如即位以前的宋太宗、宋真宗,以及名臣范仲淹、欧阳修,都有这样的经历。

正史中关于包拯任职开封府着墨不多,但“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寥寥数语,已经足够撑起一位廉正刚直的清官形象。

当时,开封府署有—块题名碑,凡在开封任过府尹的,都在碑上刻着姓名和任职时间。南宋时的周密曾说,开封府尹题名碑上的“包拯”二字,“为人所指,指痕甚深”。

这是因为见到这块题名碑的人们,都喜欢在包拯的名字上指点抚摸,表达自己的敬慕之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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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23
历史上真实的包拯

1、名:包拯, 字:希仁, 别名:包青天、包龙图 ,生辰:公元999年 祭日:1062年 民族:汉 籍贯:庐州(合肥)包拯,北宋大臣,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政治家。宋仁宗天圣间五年(1027年)进士。初以父母皆迈,辞官不就,及双亲亡,始出任。历任大理监事、建昌知县、转和州税监、天长知县、端州知州、迁殿中丞、监察御史、天章阁待制 、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枢密副使。嘉佑七年(1062年)逝世开封,终年63岁,谥孝肃。包拯任监察御史时,主张“练兵选将,务实边备”以御契丹。包拯一生为官刚正不阿,以廉洁著称,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当时称为“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为民伸冤,惩治权贵,百姓尊称为“包青天”。其事迹为旧小说和戏曲取为题材,流传日广,被作为“清官”形象,为历代民众所称颂。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包拯不仅为官清廉,且治家也极严。他亲自制定了家训:“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贼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这一家训告诫子孙,做官不能贪赃枉法,违者永远不准回包家(也即是开除族籍),即使是死后也不能葬入包家的墓地。不从家训的人,就不承认他是包家的子孙。另外,包拯还将家训刻于碑上,竖立在厅堂西壁,以昭示后人。在他的严格管教下,他的子孙都能恪守家规。包拯之妻董氏生一子,名包镱,包镱娶妻崔氏。包镱早亡。包拯的夫人孙氏,生一男孩,取名包绶,包拯夫人同长媳崔氏一起将他抚养成人。由于长媳崔氏使包拯家既后嗣有人,又能很好持家教子,因此,受到哲宗皇帝的嘉奖。据说皇上对包拯长媳崔氏的嘉奖辞出自大文学家苏轼之手。长子包镱,官至太常寺太祝,不幸的是,只有20多岁就病故。虽然包镱当官时间不长,但在父亲包拯的教育下,政绩显著,为官清廉正直,获时人好评。次子包绶,历任太寺太祝、国子监丞、濠州(进安徽凤阳)团练判官,48岁擢升潭州通判,赴任途中病故。据史书记载,包绶为官如其父,清苦守节。箱囊之内,除朝廷诰敕、书籍及著述外,别无他物,真是为官一场,两袖清风,一身清白。包拯的孙子包永年,为官与其先辈一样,保持清廉之风。他曾任开封咸阳县主簿及崇阳县县令。为官一生的包永年死时,几乎家无余票,身无分文,连办丧事的钱都没有。其丧事还是两个弟弟出资为其办理的。死时人们“相顾嗟叹”,并称誉说:“包公之后,信乎有是贤孙也。”

2、包拯(999-1062)自希仁,芦洲合肥人(安徽合肥),北宋天圣五年(1027)进士。

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3、北宋大臣包拯(999年-1062年),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此人性格严峻刚直,与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虚伪的言辞取悦于人。包拯立朝刚毅,执法公正,为民作主,不畏权贵。他出身在一个中小地主家庭,自幼受到良好教育,仰慕古代圣贤,有“竭忠死义”之志。
据史书记载,1027年,包拯一举考中进士,授官建昌县(今江西南城)知县。因当时其父母年事已高,不愿远离家乡,为了照顾父母,他放弃知县工作,在离合肥不远的和州(今安徽和县),找到一个较低的官位任职。其父母仍不愿随同前往。包拯毅然辞去官职,回乡奉养双亲,直至父母去世。守孝三年期满后,已经39岁的包拯才重登仕途。
在出仕做官时,包拯写过一首明志诗: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毋遗来者羞。
这首诗的意思是说,居心清正是治理政事的根本,正道直行是做人的准则。秀美的树干终将成为栋梁之材,精纯的钢铁决不应做成弯钩。仓库充盈老鼠麻雀也喜欢,地光草尽狐狸都要发愁。史书上记录着历代先贤的遗训,从政做官一定不要留下劣迹而招后人的羞辱。
包拯是这么写的,也是这么做的。从他39岁重新出仕,到他64岁死于任上,共为官从政26年。其间,他都把明志诗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表现出高尚的为官道德,做出了卓越的政绩。他先后担任过知县,户部判官,转运使,州府,直至权御史中丞,三司吏,枢密副使等职。三司使,枢密副使在宋代相当于副宰相一级的高官。
包拯的日常生活勤俭节约,虽然后来当了三司使,枢密副使,但其穿的,吃的,用的仍然和刚做知县时一样俭朴。宋代达官贵人素有蓄养歌伎之风,而包拯在闲暇时只与夫人对谈聊天。
包拯有两个儿子,长子名繶,英年早逝,其妻崔氏,誓不改嫁。次子名绶,是包拯所出媵妾孙氏所生。长子繶死后,次子绶由崔氏收养。包拯逝世时,包绶才5岁,此后一直由崔氏抚养成人,包绶便对其嫂崔氏“以母礼事之”,即所谓“嫂娘”。戏剧,小说中,说包拯称其嫂为“嫂娘”,这不过是一种艺术需要。包拯一来无兄长,二来直到三十五六岁,其父母尚健在,所以,包拯本人并无“嫂娘”。
包拯不但自身清廉,而且所到之处,都深入体察民情,为百姓做好事。在端州当知县时,他发现老百姓由于饮用江水,身体多病。于是,他发动群众,在端州城内打了七眼水井。百姓改饮井水后,健康状况大为改观。这些井被后人称为“包公井”,有的至今尚存。
包拯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在历史上是非常突出的。1053年,宋仁宗皇祐5年,包拯因年老丧子,回老家任庐州知县。一些亲戚故旧以为可以有恃而无恐,仗势欺人,甚至扰乱官府,无法无天。一次,他的一位堂舅犯法,引起公愤,外甥与舅父属于近亲,外甥是不太好惩处舅舅的。包拯不顾私情,下令逮捕堂舅,依法处以笞刑,痛打了一顿。从此,包拯的亲戚故旧再也不敢胡作非为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1-23
和小说影视剧里面的差不多秉公执法连皇帝都不怕很正义但是没有展昭公孙策等一票人的协助在开封府只干了一年多
第3个回答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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