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版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相对于2006版,涉及眼科的修改不多, 主要有原五级中的“一侧眼球摘除”下调至六级,六级27条修改为“一侧眼球摘除;或一侧眼球明显萎缩,无光感”。另外则是针对各地要求增加各种不同视力组合的条款的意见,在附录A中增加了《视力减弱补偿率表》的使用说明和《视力减弱补偿率和工伤致残等级对应表》,读懂这两张表,各种未能在标准条款中反映视力情况一般都能够对号入座,找到对应的致残等级。
2、《视力减弱补偿率表》及《视力减弱补偿率与工伤等级对应表》,见图片。
要看治疗恢复以后视力影响程度。根据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属于七级的有: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首先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超过一月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伤者及其家属应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下达后,及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依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程序繁杂,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为七级伤残。
七级工伤待遇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当务之急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