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的蔬菜、水果最后的去何怎么解释?

如题所述

是要给处罚人开具处罚书的。上面罗列了没收的物品,方便以后归还。没有处罚书的行为不能叫执法,叫抢劫。

七天之内,物主可以到当地城管办公地点(一般为街道办公室综合执法科)接受处理,再接受教育或者罚款后可以领回物品。罚款上缴国库,有正规国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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