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的内容和实质是什么?

如题所述

清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后十年间,推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措施。当时习惯称为“新政”。它的历史背景是:义和团运动后,帝国主义列强采用扶植清政府“以华治华”的策略,要求清政府改变它的无能状态;清政府也企图以此取得列强对它的支持。清政府自感面临统治危机,需要加强本身统治能力。《辛丑条约》签订后,全国人民对清政府的不满和反抗日益发展,清政府需要采取对策。清朝统治集团中,在义和团运动后顽固派失势,洋务派占据上风。

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清政府颁发上谕,命各省督抚及政府大员议奏,“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兴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在当时的笔记、报刊、奏折中,通常称清廷此举为“新政”。同年4月21日,又命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清朝中央政府推动“新政”的专门机构。以后陆续颁布各种章程命令推行“新政”,直至清政府灭亡。

编练“新军” 新军是相对于清朝旧有军队而言。它用西方营制编成,以洋操训练,使用洋枪洋炮,要求士兵具有一定的文化,军官则由国内外近代军事学堂毕业生担任。

1894年冬,清政府命胡 芬在直隶(今河北)马厂编练“定武军”,次年转往小站练兵。随即由袁世凯接办,改称“新建陆军”,约七千人。同时,又有张之洞在湖北编练的“自强军”。1901年以后,“练兵”成为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当年下谕停止武科科举考试。命各省筹建武备学堂,并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1903年,清朝中央政府设练兵处,任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各省设督练公所,为中央及地方编练“新军”的领导机构。1904年,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袁世凯练成“北洋常备军”三镇,成为以后北洋军阀的基础。1905年6月,清政府将“常备军”改称“陆军”,统一全国番号,“北洋陆军”练成六镇,1906年11月,清政府改兵部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并入,统率全国“新军”,并将北洋六镇中四镇的指挥权收归陆军部。1907年8月,陆军部奏准《全国陆军三十六镇按省分配限年编成办法》,命各省加快编练。至清朝覆亡,实际共练成十四镇,又十八个混成协,又四标以及禁卫军一镇,共约十六万人。

筹饷 《辛丑条约》后,清政府财政收支入不敷出的状况日益严重,因此,将“筹饷”与“练兵”同作为“新政”的核心任务。内容包括: 增加税种,如增开印花税、房捐、铺捐等。各地更任意增设,名目繁多。提高税率,如盐斤加价,茶、糖、烟、酒厘金再加三成等。各级官吏也任意增收。将各地库存以及各“陋规”收归清朝中央政府。 允许地方官自筹税收。

废科举、办学堂、奖游学 1901年9月14日,命令将各省书院中羰〕钦属各府者改为中学堂,强调“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1902年颁布《钦定学堂章程》,1904年又颁布《重订学堂章程》,规定各级学堂章程及管理体制。1905年9月2日,命令自明年起停止一切科举考试,结束了中国延续一千余年的科举取士制度(见科举制)。12月6日,在中央政府成立学部。据当时官方记载,1910年全国学堂有两万四千六百九十六处,学生有一百三十多万人,初步建立起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各级,文、法、理、工、农、医、军事以及巡警各学科的近代教育体制。另外,1901年9月11日,命各省选派留学生出国,并准许自费留学,以后陆续颁布有关游学及奖励章程。这时以留日学生人数最多,1905年曾达八千人。

改革官制、整顿吏治 清政府为了提高中央至地方的行政效率,对原有机构进行了一些改变、裁减和合并。如1901年7月撤销原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1906年11月,命令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堂照旧;巡警部改民政部,户部改度支部,兵部改陆军部(将练兵处、太仆寺并入),刑部改法部,大理寺改大理院,工部、商部改并为农工商部,设邮传部,理藩院改理藩部;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1907年4月,将盛京将军改为东三省总督,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巡抚。7月(六月)命各省将按察使改为提法使,增设巡警道、劝业道,留兵备处,设审判厅。

振兴商务、奖励实业1904年,公布《商律》(部分)、《公司律》、《商会简明章程》,并先在京师设立商会。1905年,颁布《商标注册试办章程》、《重订开矿暂行章程》、《奖励公司章程》、《改订奖励华商章程》、《试办银行章程》、《农会简明章程》等。1907年,设立邮传部交通银行,1908年2月公布《大清银行则例》,将原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并先后对著名工商界人士给以名位荣誉。

清末“新政”是清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后为维护其封建统治,迫于国内外形势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它不可能是一次有成效的改革。不过在当时民主革命高涨的条件下,其中一些措施在客观上对传播文化和民主革命思想,对发展工商业起了一定作用。而有些措施则激起人民反抗,扩大了清政府与汉族官僚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促进了辛亥革命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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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5
一、改革官制。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应帝国主义列强的要求,撤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为适应“新政”的需要,光绪二十九年着设商部(后来与工部合并,改为农工商部)、练兵处(后来与兵部合并,改为陆军部),光绪三十一年又增设巡警部(后改为民政部)、学部。在此期间,先后裁撤了河东道总督、云南、湖北、广东三省巡抚及詹事府(并入翰林院)、通政司等“冗衙”,并宣布裁汰胥吏差役、停止捐纳实官(“虚衔、封典、翎枝、贡监”等除外)、废除勒索性“陋规”、“供应”等。自隋唐以来传统的六部建置至此瓦解。

二、改革经济。由前一年派往英国、法国、比利时、美国、日本考察的宗室亲贵载振任商部尚书,管理商、工、矿业和铁路。并制订商法,陆续公布了《商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商会简明章程》、《奖励公司章程》以及《矿务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等。1905年,商部在北京设立劝工陈列所、高等实业学堂,开办户部银行。《奖励公司章程》后经修订,还公布了《奖给商勋章程》、《华商办理农工商实业爵赏章程及奖牌章程》等。提倡奖励实业,振兴商务,鼓励私人出资兴办企业、交通,保障工商业者权益和提高工商业者地位,促进了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大、中城市,新的“商绅”阶层开始崛起,他们不仅跻身于传统“士绅”的行列,而且有取代“士绅”地位之势。

三、改革教育。主要包括“停科举”、“设学堂”和“奖游学”三项内容。光绪二十七年,清廷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大、中、小学堂;光绪二十八年,朝廷再次通令各省选派学生到东、西洋各国讲求专门学业,学成者回国给予任用。当时以留日学生最多,许多留学生在国外接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成为以后民主革命运动的重要力量。光绪二十九年,颁布学生章程。此时已实行了对各级学堂毕业生分别授予贡生、举人、进士等名衔的办法,而且规定按照科举考试制度通过会试的人必须入京师大学堂分门肄业。光绪三十年,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是中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公布并在全国推行的近代学制,为中国近现代教育体制奠定了基础。光绪三十一年正式宣布自翌年起废除科举考试制度。科举的废除加速了学堂建立的步伐。据学部统计,1904年全国学堂总数为4222所,学生9.2万人;1909年学堂总数猛增为5.2万所,学生达156万人。留学生人数也大幅度增长。一个不同于旧式文人和封建士大夫的新兴知识分子群体开始活跃于历史舞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他们或多或少接受了西学之后,在民族危难的刺激下,逐渐走向朝廷的对立面,成为清朝统治者所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

四、改革军制,编练新军。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废除武科举。光绪二十九年,于北京成立练兵处,任命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练兵处的实权为袁世凯所掌握。又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领导各省编练新军。袁世凯统率的北洋六镇是最先成立的新军,清朝末年各省新军亦在此时开始形成。为培养新军官兵,光绪三十年,颁布《陆军学堂办法》,令各省建立武备学堂,各主要城市建立军事学堂,派遣留学生到国外学习军事。清廷的军事改革,有利于中国军事的近代化进程,但新军并没有起到维护清朝统治的作用,许多新军在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宣传鼓动下,投身反清革命,成为清王朝的掘墓人。

五、改革法律。光绪二十八年起,清廷参照西方各国法律,修改《大清律例》。光绪三十一年,清廷废除枭首、凌迟、黥面等酷刑。此外,还颁布了禁缠足、禁鸦片以及允许满汉通婚等法令。并开始编纂新法典。等等。
新政既没有起到加强清朝统治的效果,也远不足以使社会各阶级、阶层感到国家已有新的气象和起色。如果说当年光绪依靠康有为等掀起的戊戌维新运动在社会上层中曾经引起强烈的反响,那么以《辛丑条约》的巨大屈辱和沉重赔款负担为背景,相同内容的重演已经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效果了。赔款、练兵、新政所需的巨额“筹款”,足以抵消任何新政带来的些许希望。慈禧屈服于帝国主义列强的压力、依靠其支持以维持自己的统治,更是掩盖不了的事实。
第2个回答  2010-11-05
采取瞒天过海的内阁制度来掩饰维持封建专职的统治。
第3个回答  2010-11-05
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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