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投标吗

如题所述

分公司是指随着总公司的规模和利益的扩大为了拓展业务而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简单来说就是总公司在某地的一个分部,那么分公司都有什么权利,可以进行投标吗?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分公司能投标吗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能投标吗
      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能用总公司资质投标。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应当符合《公司法》对设立条件及投资方式的规定,并到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的名称最后一般是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某某分公司。
      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可以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须由母公司决定。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提请设立的,其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虽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必须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只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
      3、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多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做出投资决策以及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则不然,其财产、业务、人事受总公司直接控制,并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不仅无独立财产,且在财务上须与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总公司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分公司能投标吗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分公司是可以进行投标活动的,但是一般需要经过总公司的许可。因为分公司本身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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