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房屋一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7

父母去世后,房屋一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父母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遗产属于独生子女继承。
1、《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的种类 分为:
(1)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父母去世后 房屋属于独生子女吗

不一定。
如果你爹妈有遗嘱,就需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有你爹妈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这件事情没许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回答“是”或“不是”都不准确全面。何况题主又没交代清楚,这房是租来的还是买的还是别人送的。

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若是也有写父母的名字,而且你父母都没有立下遗嘱书房产归谁,那么父母的双亲和兄弟姐妹,也都可以分房产的。

遵照遗嘱优先原则,如果被继承人未遗嘱指定房屋继承人,则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被继承人的子女跟被继承人的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继承权。
如果被继承人遗嘱指定房屋继承人,或者跟他人有抚养协议,则遵照遗嘱或扶养协议执行。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

最好写好遗嘱,万一父辈或者母辈的亲戚过来和你争夺房子,这个里面事情很复杂,只有遗嘱才能保障房子的归属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则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其子女共同继承,如是独生子女则属于独生子女一人!如果父母留有遗嘱则按遗嘱办!

不一定。
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不存在有效的遗嘱,则进入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独生子女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如果除独生子女外没有其他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如,爷爷奶奶业已仙逝),且父母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物权(就是说房子完完全全是你家的),那么该独生子女可以享有法定继承权。换句话说,这房子归独生子女的了。

不一定,如果父母将房屋通过遗嘱给或赠的方式把房屋送给别人,独生子女就没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但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是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这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就有继承权了。
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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