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4-01
这个应该是这样的,4月1日前完成交易的,原税率开具;未完成交易的,新税率开具,合同只是证明交易的发生可能性,并不一定有交易的发生,所以不能做为凭证。另外财务上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也可以说明!个人理解,望有参考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01
2019年4月1日后收到款项、开具发票
应该按照调整后的新税率开具发票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一阶段“开好票”相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81号),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采集到的发票数据为依托,跟踪监控纳税人发票开具情况,并且据此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对于大量开具旧税率发票等情况,要进行分析研判。
第3个回答 2019-04-01
从你开票的时候算起,你如果在4月之前开,税率都是以前的,4月之后开票,你的开票系统都已经升级了,按照新税率开
第4个回答 2019-04-01
应该是按照新税率,我们公司就刚涉及到这种情况,但是有可能甲方会把多出来的点数给扣掉。这个要和对方会计沟通的,有一些工程类的项目涉及款项较多还会让你写保证函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