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天津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
天津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对参加工作、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在1991年底前的职工,到1998年6月底前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及其所在企业,给予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
天津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8年6月30日之前的缴费年限×1.2%。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本人平均指数的计算方法为:历年的缴费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
另外,在计算天津过渡性养老金时,还需要考虑一个平均指数。这个平均指数是指员工在1993年1月至1998年6月期间,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与1993年1月至1998年6月期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这个比值是根据员工历年缴费工资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的。
综上所述:天津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包括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和计算平均指数。在计算过程中,需要考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等因素。同时,为了得到更准确的过渡性养老金,建议员工在计算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对参加工作、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在1991年底前的职工,到1998年6月底前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及其所在企业,给予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