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起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止溯2500米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准保护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止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扩展资料
水源保护区等级划分原则:
1、必须保证在污染物达到取水口时浓度降到水质标准以内;
2、为意外污染事故提供足够的清除时间;
3、保护地下水补给源不受污染。
水源保护区等级划分方法:
1、我国水源保护区等级的划分依据为对取水水源水质影响程度大小,将水源保护区划分为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
2、根据情况将位于地下水口上游及周围直接影响取水水质(保证病原菌、硝酸盐达标)的地区可划分为水源一级保护区。
3、将一级水源保护区意外的影响补给水源水质,保证其他地下水水质指标的一定区域划分为二级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