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死了身份证还有效吗?

如题所述

人死了身份证就没有效了。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 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 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收回居民身份证;人死亡后,要到派出所销户,销户的同时收缴身份证。所需材料: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
2、如死于家中且又是可以不火化的,需备街道或村委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户口簿;
3、死于外地的,需备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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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30
无效了。人死了身份证不能用。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人死后注销身份证,身份证效力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2个回答  2021-08-26
如果人死了,身份证依旧有效的,因为身份目前来说没有挂失的功能,所以即使重新办理身份证,之前的身份证也是可以正常用的。
第3个回答  2021-08-27
当然是无效的,只要去派出所注销户口了,那么身份证就无效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8-26
人去世后,如果亲属没有去办理销户,那么死者的身份证依然有效,需要去当地派出所登记办理死亡户口注销,这时身份证才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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