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痛苦之身获得解脱的起步,就是要先了解到你有一个痛苦之身。
然后,更重要的是,在你的能力范围内,尽量保持足够的临在和警觉,能够在痛苦之身被触动的时候,觉察到它是一群蜂拥而至的
负面情绪。
当痛苦之身被认出来以后,它就不能再假装是你,经由你而活出和更新 它自己了。你有意识地临在会打破与痛苦之身的认同。
当你不再认同它的时候,痛苦之身就不会再控制你的思考,因此也无法经由喂养你的思想而继续更新自己。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痛苦之身不会立刻因此而瓦解,但是一旦切断了它和你思想间的联系,它就开始流失能量了。你的思绪就 不会再被情绪的乌云所笼罩,你当下的认知就不会被过去所扭曲。
困在痛苦之身中的能量就会改变它的振动频率而转化成为临在。这样一来, 痛苦之身反倒成了意识的助力。这就是为什么,在我们这个地球上最有智慧、最为开悟的男女之中,很多人都曾经有过非常沉重的痛苦之身。
无论说什么、做什么,或是以何种面貌面对这个世界,你都无法隐藏心理情绪的状态。每一个人都会散发出一个与内在状态相应的能量场,而大多数人都能感受到,即使只是下意识地感受到别人散发的能量。
这就是说,他们不知道自己感受到了,但是这种感受会相当程度地影响他们对那个人的感觉,还有回应的方式。有些人在与人初次见面,甚至还没开谈之前,就可以很清楚地觉知到对方的能量场。
然而过了一会儿,话语就开始掌控这份关系,而一旦开谈时,人们就会习惯性地开始扮演角色。注意力就会转向心智的范畴,而感受对方能量场的能力就会大大地减弱了。
然而,你还是会在无意识的层次感受到它。
当你知道痛苦之身会无意识地寻找更多痛苦,也就是说,会期待坏事的发生,那你就会知道,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在驾驶人痛苦之身正活跃的时候发生的。
当两个痛苦之身都正活跃的驾驶人,同一时间到达一个交通路口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就会变得很高。他们两人都无意识地想要事故发生。
痛苦之身在交通事故当中扮演的角色,在所谓的“公路暴怒”(road rage)的现象中最为明显。在那种情况下,驾驶人会因为一点小事,比如说在他前面的人开得太慢,就采取肢体暴力行为。
很多暴力行为,都是由暂时变成疯子的“正常”人所犯下的。在全世界法院开庭的时候,你都会听到辩护律师说:“这是完全偏离本性的行为。”而被告会说:“我不知道我怎么了!”就我所知,还没有辩护律师会对法官说——也许这一天不远了——“这是限定责任能力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