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卖了一张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 现在警察叫我去协助办案 我要怎么说才能让自己没有责任啊?

如题所述

不可能没有责任。因为买卖银行卡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能尽全力配合警方。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会处拘役和罚金。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现实情况中,很多帮信罪被告人仅仅是为赚取零花钱在明知他人收购信用卡可能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依然办理多张银行卡及关联工具交付他人,虽不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具体哪一项犯罪活动,但对他人将使用银行卡做坏事有明确的认识,而这样心存侥幸的概括性认知就已经能够达到帮信罪的主观认定标准。此时,一旦银行卡关联上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有具体的赃款支付结算并达到一定数量,就足以使办卡人构成帮信罪。而事实上,银行卡中是否会转入赃款根本不受办卡人掌控,为了些许的微薄利益而遭受刑事处罚,实非明智之举。因此,并非需要实际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具体犯罪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把银行卡卖给了别人同样具有刑事可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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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3
如你所述,你应该知道卖银行卡的行为会涉及犯罪活动,你与买卡人的犯罪活动属于共同犯罪,只不过是从犯而已,需要考量你的卖卡行为对买卡人的犯罪提供心理或者物质的帮助有多大,才能确定你的责任大小。对于怎么说让自己没有责任,只能是实话实话,毕竟你不能预测对方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22-03-27
你把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了别人,那么,这张银行卡还是属于你的,只不过是由别人来使用,你必须要对这张银行卡负责,无论你说什么都没有用。
第3个回答  2020-11-13
你已经不可能没有责任了。因为买卖银行卡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全力配合警方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3-26
你的胆子确实也够大,把自己的银行卡也能卖给别人,如果去警察局的话,那么直接就跟警察说,自己当时是把银行卡卖给了别人,把当时的转账记录给警察看,不可能不会,有没有责任?但万一你的银行卡里面坏人做了什么事情,这是最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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