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的时候在学校打了校长被带到派出所,当时在派出所里拍了照片,还按了手印,当时说要拘留我,但后来托关系没被拘留只是罚款,当时派出所的人说给我留了档案了,本来我不相信,因为当时我还不满十八周岁,但后来因打架又去过两次派出所,(不是同一个派出所),他们在调查我的档案的时候都查出来我当案上显示:曾零六年七月十号被刑事拘留并处罚!我这样是不是被留档案了?可是我当时打架的时候都还未满十八岁呢?我该怎么办?还能取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