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救!急!确认“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高分求救!急!确认“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如何确认“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10年前我家没有合法手续住房,判我家腾退房屋。因没有其他房产,法院认为没有执行能力,中止执行。 后来产权发了房本(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同意我家居住,我家就有了使用权。
最近一次合同是今年7月签订,有效期至2015年。本月该房动迁,按照城市动迁管理办法,产权单位得到20%动迁补偿款。我家得到动迁补偿款的80%,当天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是产权单位拿出曾经中止执行的判决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判决在10年前,获得使用权房本在判决之后。10年前没有合法手续,现在有了。还有一个疑点,现在房本上的产权单位也变更为一家物业公司了。
假如能确认“公有房租租赁合同”真实有效,是不是就能推翻之前的判决?怎样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确认合同有效?使用权房屋可以打确认官司吗?能立案吗?产权单位的权利转移了还有权继续要求执行吗?
问题补充:“公有房屋租赁合同”上房屋所有权单位(盖章)处是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非原起诉单位(这个租赁合同是今年7月才签订的,原合同到期了,以前的合同是原起诉单位盖章)。
被委托管理单位(盖章)处为空白。
在公房承租证上只盖了一个章,请问这个章属于所有权单位还是被委托管理单位?
盖在:
管房中租字第xxxxxxxx号
(空白处)

房屋所有权单位(盖章)

{ 此处盖章}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委托管理单位(盖章)

(空白处)
如果法律主体不对会怎样?

第1个回答  2010-11-04
首选,对于租房的问题,由于乙方未签字,所以单纯是房东与甲之间的关系,与乙方无关。甲乙之间经营的问题是甲乙自己的事,只要按时交付租金,并且没有利用所租房屋做违法的事,就和房东本身无关。
合同未到期,房东不能加价,除非房东强行违约拆毁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对甲进行赔偿。至于装修费用,如果赔偿条款订立得太低而不足以补偿装修费用,那只能是甲自认倒霉。
其实完全可以不必统一房东的要求,只要和房东说明一切严格依照合同办事就好。
乙方未签字的合同当然有效,但是,仅仅是房东和甲之间的关系,任何抉择,协商应有甲出面解决。因为签合同时房东于甲(个人)欠的,最后签字签的也是甲的名字。如果合同时房东和你们幼儿园(公司)签的,最后加盖的是公章,那么这就不是房东与甲的个人行为,而是房东与公司的租赁行为,那么甲撤资退出只需要完善了交接手续(法人变更),关系自动转换为乙
第2个回答  2010-11-03
这个问题较为典型。
由于原先的产权人改制将房屋交由相关物业公司代为管理,之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你可以拿着后签订租赁合同去执行庭,提起执行异议。
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认可了你们承租房屋身份。
建议你拿着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找当地律师协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03
你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可请律师。对方要求执行看来是有问题的。点击“上海小律师”(用户资料)有联系方法。
第4个回答  2010-11-03
事后行为可以否认事前行为
2、单位的行为视为与你达成新的协议,可以对抗以前的判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