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丈夫欠钱用于共同生活的妻子有责任共同承担。丈夫欠钱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情况的,妻子要承担连带清偿的义务。反之,则没有义务还债,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