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刑法案例解析:白某与谭某的犯罪合集
事实二中,白某与谭某因谭某的外遇引发争执。谭某提议找人平衡,最终在2003年2月1日,白某在谭某的帮助下,对林某实施了强奸并残忍杀害。这一行为涉及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由于两人共同犯罪,因此数罪并罚。
在事实四中,谭某虽在怀孕期间投案自首,但只承认了迷晕林某的事实,隐瞒了故意杀人行为,因此仅构成强奸罪的自首,不构成立功。同时,谭某因怀孕不能适用死刑。
1. 白某、谭某的罪名合并:他们因共同实施的强奸和故意杀人,构成数罪。强奸与杀人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分别定罪,但需并罚。
2. 自首与立功:谭某虽有自首情节,但在故意杀人罪上未如实供述,故不成立立功。
3. 死刑适用:谭某怀孕期间,根据刑法规定,不能被判处死刑,即使在犯罪期间被监视居住。
4. 追诉时效:白某涉及的各罪行均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关键在于时效中断和连续犯的判断。
5. 白某的自首与立功:在事实三和事实五中,白某并未构成自首或立功,坦白是其供述罪行的主要方式。
理解刑罚制度的关键在于明确犯罪认定、追诉时效、量刑情节(如累犯、自首、坦白)以及数罪并罚的规则。这个案例展示了如何在实际案例中应用这些理论,提供了深入学习和实践的绝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