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发票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票的话,只能按照13%缴纳增值税,核定的所得税税率是2%。是根据收入乘以2%再乘以所得税税率,这个才是最终缴纳的所得税。
下面具体说明:
1、一般纳税人的税款缴纳计算方法是通过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方法来计算。如果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那么在开具销售发票时要尽量少开,可以说是量入为出,以免因没有足够的进项抵扣,造成税负偏高;
2、开增值税专业发票一定要谨慎,没进项决不开销项,而且进项没认证都不要开出点事就要交17%的税,如果没进项就老板让开销项,把要不来的进项说明白,然后抓紧时间再联系进项,如果要不来把已开的发票作废。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适用零税率的货物是指报关出口的货物,包括:
1、报关出境的货物;
2、输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货物,如原油、柴油、援外物资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目前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铜基合金和白金等)除外。
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零税率和免税是两个迥然不同的概念。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的某一商品或劳务在特定环节(期间)免征全部税款;而零税率的确切含义是指国家在这一环节是要征税的,只是税率非常非常的低,趋近于零,故以零表示,称为零税率。也正因为出口环节实行零税率(即国家征税),所以,按照增值税的一般原理,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在出口环节都可以通过税额抵扣,申请出口退税。而对于免税品,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一般是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也正因为如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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