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但是,该侵权行为是因为家室劳动经营所产生或者是受益是归家庭所享有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交通事故是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所以说来认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也应当适用这一原则。
举例说交通事故赔偿为夫妻共债的情形:比如说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一家超市,女方负责管理超市的日常经营业务,男方负责购进商品和提供送货等服务。如果男方在提供送货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这种情况下送货车运营的行为,属于夫妻双方的一个日常工作收入,属于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交通事故的,很有可能就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还有,夫或妻一方开车是为了接送子女上下学,或者送老人就医甚至是为了家庭的正常交往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属于是夫妻的共同债务,配偶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除非,夫妻一方在参加社会活动的途中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例如,参加同事、朋友、战友等聚会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与夫妻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参与这个过程等因素,应属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情形。遇到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一些。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