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犯罪事件

如题所述

2010年10月20日晚,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长安送完女友返程时,不幸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与骑电动车的张妙发生碰撞。撞击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担心她会记住车牌号找麻烦,他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从车内取出尖刀残忍地连捅张妙数刀,致其当场死亡。逃离现场途中,药家鑫又撞伤了一对情侣。药家鑫在父母陪同下于次日投案,警方随后将其释放。然而,他在郭杜十字再次犯罪,撞伤一对情侣后被群众抓获。


张妙,26岁的女子,初中毕业后一直待在家里,四年前出嫁到宫子村,生下两岁半的儿子。她的父亲张平选回忆,凌晨3点接到堂侄电话后赶往现场,发现女儿张妙已死于多处刀伤,警方确认她是被刀捅致死的。


张妙的丈夫王辉,29岁,承受着巨大的悲痛。他希望为妻子讨回公道,但面临妻子被撞后又被捅8刀的困惑。警方表示,嫌疑人已被批捕,家属可以下葬。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家属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药家鑫的行为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罪,不仅未施救,反而加剧了悲剧。他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尽管警方通知家属可以下葬,但家属仍心有不甘,寻求公正。警方透露,张妙被撞时伤情并不严重,有救治机会,但药家鑫因害怕被认出,选择了杀人灭口。


在警方的全力调查中,药家鑫被确认为肇事者,他承认在郭杜十字撞人后企图逃逸。经过专案组调查,药家鑫为21岁的西安高校大学生,事发当晚他声称因担心被记下车牌,对张妙下了毒手。药家鑫在父母陪同下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被依法刑事拘留并逮捕。


扩展资料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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