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冒充拿自己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怎么办

如题所述

被人冒充拿自己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怎么办

当事人一经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办卡后,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说明情况并核实相关申请表信息,然后选择报警,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还可以去征信中心查一下自己的征信记录,如果有不良征信记录的话,建议去公安机关报案,到信用卡的相关银行说明情况,注销相应的冒信用卡,恢复良好征信!

冒用他人身份办信用卡是违法的行为,设计妨害信用卡管理最,如果透支消费且逾期不还的金额很大,会被追求刑事责任。

信用卡有透支消费功能,是否按时还款直接关系到持卡人的个人征信以及切身利益。如果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而对方透支消费后又不还款,那么,银行会把这笔账算在你的头上,不仅需要承担逾期利息,个人征信也会留有污点。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发现是被冒用身份办理的信用卡,由此引起的透支、甚至被记录信用污点的,银行均会负责,无需客户还款,并协助按人行规定流程取消不良信用记录。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都很重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有必要在上面注明:仅供(用途)使用,其他无效;另外,可以偶尔查看以下自己的信用报告,看上面有没有自己不知情的办卡信息,但是也不能频繁查询。

我的信用卡被别人盗用我应该怎么办

1、在48小时内拨打你所办理信用卡的银行进行挂失,里面你所损失的钱银行会全额赔偿的。

2、可以选择直接拿欠条和身份证到你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拓展资料:

1、盗刷他人信用卡属于++行为。++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省市对++罪的立案标准不同。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百度百科

我在银行办的信用卡被人冒名办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第一,如果能找到冒名贷款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对其提++讼。但由于冒名贷款人并非用的自己的身份,时间一长,很难考证,可以采取第二种方式;第二,积极与办理贷款、信用卡的银行协商,如果银行拒不解决问题,可以以“侵犯公民姓名权”为由++银行,因为他们虽然不是冒名贷款的具体实施者,但是因为没有尽到“严格审核”的责任,使被冒名人蒙受了巨大损失;第三、被冒名人要注意搜集证据,鉴于冒名贷款的各式合同、证据非本人签署,可以申请法律鉴定。第四、切勿听信任何中介机构可以“洗白”信用记录的谣言,选取正规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当然,杜绝冒名贷款最好的方式,还是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防患于未然,犯罪分子才无机可乘。第五、应该树立信用意识,每年定时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确认自身信用良好,没有被人冒名借贷。第六,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隐私,不要在不信任的场合泄露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基本信息,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杜绝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犯罪吗

冒用他人信用卡属于信用卡++,构成信用卡++罪。一、信用卡++罪的表现形式: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罪的重要表现形式。行为人必须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才构成本罪。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无论是持卡人还是非持卡人,明知是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论处。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经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行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仅指冒用他人的合法信用卡,而不包括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4、恶意透支透支可分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可分为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和犯罪性的恶意透支。一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是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由于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不构成犯罪。犯罪性的恶意透支按照行为类型,又可分为超限额的犯罪性恶意透支和超期限的犯罪性恶意透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什么是冒用他人信用卡??

冒用他人信用卡意思是“冒充他人身份”“使用信用卡”。

一、冒用中的“冒”,是指行为人冒充合法持卡人的身份,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表现为未经合法持卡人的同意,行为人以持卡、签名等明示和默示的方法向他人表明自己是合法持卡人。

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的一项基本制度,《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二、冒用中的“用”,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信用卡非法获取财物的过程。根据刑法理论研究的需要,将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他人信用卡的方式分为两种:

1、一种是行为人在营业员的协助下使用他人的信用卡,通常表现为行为人持他人信用卡在特约商户里消费或银行营业柜台前取款和转帐;

2、另一种情况则是行为人在机器上自助地使用他人信用卡,通常表现为行为人持他人信用卡在ATM机上取款和转帐、行为人在网上银行对他人的信用卡帐户进行转帐。

扩展资料: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信用卡被冒用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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