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制高消费了几年都没去给法院还钱这样好嘛没事吗?

如题所述

这样肯定是有影响的。个人被限制消费之后,是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以上座位,软卧。同时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进行高消费,也不能进行旅游和度假。限制消费后,被执行人受限行为十分广泛,司法解释明确列出了以下9种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制消费令一旦作出后,铁路部门,航空部门会自动关联,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这时,持任何一种证件都将无法购买飞机票,和高铁票等。这对于很多习惯了快速便捷出行的人来说,有很强的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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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26
以下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相信没有人占到以上三点吧,钱,挥霍了,用了,吃了可能性多,何况刑事案件,大多数是钱没捞到,赚了几年牢,尤其是一些从犯。再次提到狱内消费,消费超额为30%,前几天的文章写过,200元的限额,消费是270元以内!而审查财产刑履行能力,是法院的事情。执行局限制高消费,无可执行财产刑,那就是没能力执行了。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老赖”不得有如下高消费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若干规定》)第3条第2款: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老赖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22-03-28
您好,肯定是不好的,而且会有很不好的事情。如果自己一直拒绝执行,那么很有可能会被法院给强制执行的。到那的时候处理就会非常的麻烦,而且还会影响到自己的子女。
第3个回答  2021-07-04
肯定不好啊!你自己就算没关系,你的子女可能上学,就业有一定的影响的。
第4个回答  2022-03-27
只要还了就可以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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